武汉举报涉黑涉恶线万 特别重大贡献奖金上不封

2019-08-28 09:37来源:admin

 

  央广网武汉8月22日消息(记者左艾甫)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武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近日印发《武汉市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线万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金额上不封顶。

  《办法》规定,举报范围包括,提供政法机关已立案侦查但尚未掌握的涉黑涉恶类违法犯罪案件证据线索;举报政法机关尚未立案侦查的涉黑涉恶类违法犯罪事实和证据线索;举报在逃的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的相关线索。

  《办法》明确了14种涉黑涉恶线索类型,如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村霸”,强揽工程、非法占地,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举报人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案件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案情和有关证据,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主要特征、藏匿地点等情况。提倡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实名举报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将根据其作用大小按不同标准奖励1000元至5万元。其中,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追究刑事责任,奖励1万元至5万元;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追究刑事责任,奖励5000元至2万元;举报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有关人员被纪委监委查处并以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或者受贿罪批准逮捕,奖励5000元至2万元;举报线索在侦办特别重大黑恶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奖励金额上不封顶。

  《办法》规定,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否则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各相关单位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关责任。对蓄意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信举报: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42号武汉市扫黑办,邮编:430010;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88号武汉市公安局,邮编430023。

  20日,武汉警方发布消息称,该市门从辖区“色诱”警情入手,历经三个月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通过互联网以“服务”诱骗男性受害人到线下实体店,实施高额充值消费的特大跨省犯罪集团,分别在武汉、西安、成都等地6处窝点抓获涉案人员237名。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9日,武汉阳逻海事处本部,“集xx轮”船主接受了海事部门开出的人民币两万元的海事行政处罚,这也是武汉海事局作出的首例生活污水超标排放处罚。

  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武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近日印发《武汉市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线万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金额上不封顶。

责任编辑:黄石新闻网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