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甘肃省2020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

2020-04-03 11:30来源:admin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二条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甘肃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甘肃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以下13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和3起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予以社会公布,并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其社会公布情况记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与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共享。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信息推送“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联合惩戒。

  3.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8月4日,兰州市永登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称兰州西铁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问题。经查,兰州西铁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拖欠17名劳动者工资499917.2元。2019年8月19日,永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该公司逾期未履行。

  4.相关处理结果:2019年12月2日,兰州市永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15000元的行政处罚。

  3.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2月11日,兰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接到投诉,反映甘肃励滨盛达商贸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问题。经查,甘肃励滨盛达商贸有限公司拖欠6名员工工资55200元。2019年12月20日,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兰人社监令字〔2019〕第3116号),但该公司逾期未履行。

  4.相关处理结果:2020年1月7日,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件移送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依法处理。

  3.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9月17日,兰州市永登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称甘肃剑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永登县恒利嘉豪国际18#-19#楼外墙保温工程中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问题。经查,甘肃剑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永登县恒利嘉豪国际18#-19#楼外墙保温工程中拖欠20人工资361826元。2019年9月21日,兰州市永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该公司逾期未履行。

  4.相关处理结果:2019年12月9日,兰州市永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20000元的行政处罚。

  3.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石某某等人多次向金昌市信访、住建、人社部门投诉,反映(以下简称“”)拖欠农民工工资。经查,仁安消防甘肃分公司承接的某项目消防工程已于2018年11月完工,存在未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问题。期间,经多次处理,该项目部负责人李某某支付了部分农民工工资,截止2019年12月31日,仍拖欠36人工资合计362161元。

  4.相关处理情况:2019年1月29日,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金人社劳监改通字〔2019〕5号),该单位逾期未支付。2020年1月22日,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3.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2月17日,武威市凉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称,凉州区天赋老火锅店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经查,凉州区天赋老火锅店拖欠7名劳动者工资54479元。武威市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12月18日向该店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4.相关处理情况:2020年1月6日,武威市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件移送武威市凉州区公安局,武威市凉州区公安局于2020年1月17日立案侦办。

  3.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2月17日,武威市凉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称,凉州区天宁福祥人文茶楼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经查,凉州区天宁福祥人文茶楼拖欠9名劳动者工资111337元。武威市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12月18日向该店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4.相关处理情况:2020年1月6日,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件移送武威市凉州区公安局,武威市凉州区公安局于2020年1月17日立案侦办。

  3.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7月31日,王某某、赵某某等20余人到定西市渭源县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投诉,反映在渭源县大安乡易地搬迁插花安置项目工程务工期间被拖欠劳动报酬问题。经查,大安乡易地搬迁插花安置项目由甘肃宏裕建筑拆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拖欠王某某、赵某某等90多人1093550元劳动报酬情况属实。

  4.相关处理情况:2019年8月23日,定西市渭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项目委托代理人、直接责任人孙建吉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支付指令书》,孙建吉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2019年9月3日,渭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渭源县公安局,2019年9月6日,渭源县公安局立案查处。2019年12月11日,渭源县人民检察院对孙建吉批准逮捕。

  3.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11月25日,朱某某等12人到定西市渭源县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投诉,反映在渭源县首阳路商业步行街1-4号楼工程中务工期间被拖欠劳动报酬问题。经查,渭源县首阳路商业步行街1-4号楼由甘肃洮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拖欠朱某某等12人劳动报酬78075元属实。

  4.相关处理情况:2018年12月5日,定西市渭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甘肃洮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2018年12月26日,定西市渭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公司依法做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除全额支付拖欠工资78075元外,加付应付金额50%的赔偿金39037.5元。

  2019年1月29日,该公司向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2019年4月16日,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做出维持原处理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书》;2019年5月9日,该公司向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9年11月4日,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依法做出维持原处理决定的(2019)甘1102行初19号《行政判决书》,该案正在强制执行。

  3.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8月,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2017年施工建设的G312嘉峪关至清泉段改建工程存在拖欠劳动报酬问题。经查,G312嘉峪关至清泉段改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方甘肃恒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将劳务分包给瓜州县协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由瓜州县协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工人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甘肃恒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与瓜州县协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结算,并付清了工程款,瓜州县协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未及时付清工人工资,拖欠工人工资12.24万元。

  4.相关处理结果:2019年8月16日,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瓜州县协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责令改正指令书》(玉人社监令字〔2019〕第004号),该公司未按限支付工人的工资。2019年9月18日,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依法将该案件移送玉门市公安局,玉门市公安局已立案侦办。

  3.主要违法事实:①2016年3月,康某某被金塔县翔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聘为项目管理人员,约定每年工资7万元,2018年5月,康某某离职后,金塔县翔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结清其工资,至目前还拖欠康某某1.5万元工资。②2017年8月,金塔县翔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航天商业步行街8#、9#、13#号楼的外墙保温承包给刘廷河,2018年5月工程结束,也已验收完成后,金塔县翔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刘廷河工程款,致使刘廷河无法支付张某某等30名农民工工资103.34万。

  4.相关处理情况:因该公司在金塔航天商业步行街建设项目中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2019年12月25日,酒泉市金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金塔县翔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金人社劳监改通字〔2019〕25号),要求金塔县翔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12月29日前支付拖欠康某某等人的劳动报酬,金塔县翔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责令限期内按规定支付康某某等人的工资。2019年12月30日,金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件移送金塔县公安局侦办。2020年1月23日,金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10万元支付了部分农民工工资。

  3.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甘肃兴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将金塔新城丽景住宅小区项目18号楼所有工程违法分包给自然人汤廷,汤廷又将18号楼水电暖工程违法分包给公建强,公建强在工程完工后未结清工人工资。该公司在工程施工中存在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工程总承包未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

  4.相关处理结果:2019年12月25日,酒泉市金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甘肃兴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金人社劳监改通字〔2019〕24号),要求该公司于2019年12月29日前支付拖欠段某某等人的劳动报酬,该公司未在责令限期内按规定支付段某某等人的工资。

  3.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1月10日,甘南州迭部县人社局接到甘南州人社局《督办函》(州人社函〔2020〕10号),要求依法查处甘肃羚翔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迭部县扎尕那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业日旅游厕所及附属建设工程中拖欠王某某等19名农民工25.81万元工资问题。经迭部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调查核实,甘肃羚翔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邓延龙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证据充分、事实清楚。茶叶批发调查中还发现,甘肃羚翔建设有限公司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银行工资代发等方面管理混乱。

  4.相关处理情况。2020年1月11日,迭部县人社局向甘肃羚翔建设有限公司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迭劳监令字〔2020〕01号),要求该公司限期整改。2020年1月15日,甘肃羚翔建设有限公司将该项目拖欠王某某等19名农民工的工资25.81万元全部支付。

  3.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9月17日,兰州新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乾元金海国际商住小区项目劳务承包单位甘肃凯顺劳务有限公司存在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且数额较大。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公司到期仍拒不整改。

  4.相关处理情况:2019年11月12日,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向甘肃凯顺劳务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依法进行了处罚。2019年11月29日,兰州新区中川园区综合执法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件移送兰州新区公安局侦办。

  3.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1月22日,兰州市皋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称甘肃卓越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建的“北龙口摩配市场室外管沟工程”项目中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问题。经查,甘肃卓越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23名工人工资265926元。2019年12月10日,皋兰

  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皋兰县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皋人社指令字(2019)第153号),责令甘肃卓越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支付所拖欠的工人工资,但该公司逾期未履行。4.相关处理情况:2019年12月24日,兰州市皋兰

  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皋兰县公安局。2020年1月10日,皋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将甘肃卓越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依法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向该公司下达了《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皋人社列决字〔2020〕第1号),期限1年。

  3.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3月6日至4月25日,张某等4人先后到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嘉峪关华夏五环传媒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6.18万元。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拖欠工资情况属实。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整改通知书》(嘉人社劳监改通字〔2019〕033号),但该公司逾期未履行并失去联系。

  4.相关处理结果: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嘉峪关市公安局,嘉峪关市公安局已于2019年9月10日正式立案侦办。2020年1月15日,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决定将嘉峪关华夏五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向该公司下达了《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嘉人社列决字〔2020〕第001号),期限1年。

  3.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1月21日,邓某某等人到庆阳市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反映环县兴环物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拖欠8名工人工资103763元。经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实,该公司拖欠工资情况证据充分,事实清楚。2019年12月11日,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拒不支付拖欠的工资。2019年12月23日,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环县公安局侦办。

  4.相关处理情况:2020年1月18日,庆阳市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决定将赵彦江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向其下达了《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环人社列决字〔2020〕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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