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擅自安装使用电网被抓 警方及时排除危害

2019-10-07 09:49来源:

 

本报讯(通讯员 杨慧兰 记者 周万榜)8年前,三溪镇一名男子因私设电网狩猎致人死亡而获刑。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下,该男子铤而走险,再次伙同他人一起重操旧业捕捉野味。26日,县公安局三溪派出所民警在当地群众的密切配合下,抓获两名涉案人员,并将涉嫌擅自安装、使用电网的违法人员依法行政拘留。
       当前,天干物燥,为防止山林及住宅火灾发生,三溪派出所把排查消防隐患列为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连日来,联合当地政府等相关部门,深入辖区各村组及街道排查隐患。
       “幸亏当时没有通电,要是有电,估计当场没命了!”25日下午4时许,三溪派出所民警在横山村摸排情况时,一名群众心有余悸地向民警反映情况。
       当天下午,该村一名阚姓群众在下王组的山上砍柴时,身体突然被一根长长的电线绊倒,有经验的阚老汉一眼就认出是有人私自铺设电网捕捉猎物,使其虚惊一场。
       获此重要线索后,为及时排查隐患,民警当即联合当地政府及村组干部组成联合行动小组上山巡查。
       经过紧急现场巡查,联合行动小组在下王组一山林里发现已用数十米电线、汽车电瓶及疑似增压器等设备架设好的电网。
       为了尽快查获私自架设电网的违法人员,当晚,三溪派出所一方面组织警力提前埋伏山林中。另一方面,民警与村组干部一起上山围攻。
       所有行动人员夜入荆棘丛生的山林,经过近1个小时的艰难跋涉,在当地群众的紧密配合下,于当晚10时许,一举将两名上山通电狩猎的男子抓获,并当场查获电瓶、增压器、电线等涉案物品。
       经查,王某、邹某二人为打野鸡等猎物擅自安装使用电网,对公共安全造成极大安全隐患。二人对擅自安装使用电网行为供认不讳。
       据了解,2011年12月20日晚,邹某在本村的山林中私设电网捕猎致一名当地群众死亡,因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而获刑。邹某刑满放后早已“名声”在外,社会交集中认识了王某。因野味市场行情好,近期便伙同朋友王某一起重操旧业。二人事先弄来电线和汽车用的电瓶,并自己组装好增压器,便上山了。
       据悉,该电网通电后通过增压器增压,电压能上升到上万伏,人或动物一旦与电网触碰,顷刻可毙命。前一天晚上,二人利用电网捕获一只野鸡,卖了数百元。本想第二天继续撞上好运气,结果被民警抓获。
       目前,三溪派出所依法将王某、邹某予以行动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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